關註:臺海網海峽導報臺海網(微博)3月23日訊 據臺灣媒體報道,戴假髮打扮成女性的黃姓阻街“男”子,遭19歲的同業男子打臉並扯掉假髮丟棄。法院日前依傷害罪判同業拘役55天。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19歲的林姓男子因不滿黃男檢舉他從事性交易,在2013年9月12日清晨3時許,在臺北市萬華區西昌街前,看到黃男戴假髮化身阻街女子,竟持行動電話攻擊黃男臉部,使被害人前額裂傷,還硬將黃男假髮扯下,丟置路旁。黃男事後報警控告林男傷害並赴醫驗傷。
  檢警調查發現,林男與黃男算是“同行關係”,在萬華區常有“流鶯”出現的街頭,扮成阻街“女”郎。
  檢方依傷害罪起訴黃男,一審法院審理期間,林男坦承犯行,主張自己遇事無法冷靜,打傷人確實不應該;法院審酌林男沒有前科、犯罪手段及尚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傷害罪判他拘役55天,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黃男後來向檢方表示,他要加告林男扯掉假髮部分,涉嫌強制罪,因為對方用這種強暴手段,已妨害他維護個人外觀形象的權利。
  臺北地檢署日前依強制罪起訴林男,檢方表示,這2男糾紛不斷,一直提告。責任編輯:燕子  (原標題:打同業臉扯假髮阻街男郎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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