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環境保護部約談了河南省安陽市的主要領導同志,並且將“約談”一事連續兩天掛在了環保部官網首頁的《今日頭條》欄目中。此前很長一陣,安陽市的空氣污染都非常嚴重,環保部華北督查中心為此督查多次,但始終未見整改動靜。故而,也就促成了環保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主任劉長根約談安陽市主要領導的事件。
  在此特殊背景下,環保部及時出馬,約談安陽市主要領導,效果相信會較為明顯。不過,相比約談的具體內容或涉及相關領域的治理問題,更引人遐想的可能是“約談”制度本身。近年以來,某某部約談某某企業或某某地方領導,類似新聞間或就能登上頭條,有關約談制度的緣起,便不由得讓人充滿興趣。
  按照媒體的歸類,“約談”制度肇始於2007年。彼時,各地正大興土木,許多地方政府與開發商沆瀣一氣,不顧土地使用政策,違法占用耕地現象十分猖獗。為此,國土部開展業務創新,將全國排前幾名地方政府主要負責人請到北京,要求談一談問題所在和如何解決。值得補充的一個背景是,當時國土部15號令還沒有實施,所以還沒有與問責掛鉤。
  如果說國土部約談是基於法制律令不夠完善,不得以施展缺失規範的“約談”手段,那麼此後新涌現的“約談”項目,則很難找到穩固的理由。2010年,大規模刺激計劃促成各地房價暴漲,時任住建部部長薑偉新表示將“適時會同監察部對省、市人民政府穩定房價工作進行考核,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進行約談直至追究責任”。這可看出,約談是問責的前奏,屬於警告類型,但與警告又不一樣。
  環保、土地和樓市,如果說與國計民生關係緊密,存在“宏觀調控”的必要,那麼市場競爭非常充分的方便面、家電和酒類行業,實在無法想象有何約談之必要。但在2011年,發改委在一年之內約談了欲漲價的方便面企業、家電企業和酒類企業,表示相關企業不得隨意搭車漲價,更不許串通漲價、哄抬物價。
  泡麵、家電和酒類早已屬於完全市場經濟,其價格漲跌根本無需政府插手,消費者自然會按照最利於自己的原則進行採購。更何況其市場分層極為豐富,也都不屬於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所以以“約談”進行價格干預,實在有些令人匪夷所思。
  到了今年,發改委的約談對象開始蔓延至“外企”,強勢如奔馳、寶馬、大眾的車企也不得不在約談之後有些動作。至於“涉嫌壟斷汽配件”的12家日企,由於有兩家企業非常配合約談,故而被作出免於處罰的決定,一時也令業界嘩然。
  也許可以這麼理解,短期來看,約談並不一定有效果,因為這屬於國家部委與地方或企業之間的一種非規範博弈,效力取決於背後力量的多寡。但長期來看,約談肯定不會有效果,因為約談是在用行政計劃手段對抗市場運行規律,結果是註定的。不過,上述這點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約談作為一種臨時性的行政干預手段,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對地方和企業產生衝擊。這就夠了,因為這一異常曖昧的非常規權力,使你無法真正摸清它的意圖和底細,從而維繫住了執法者不可挑戰的權威。  (原標題:[短評]作為一種非常規權力的“約談”)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we81wenla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